各校外教学点: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17〕第41号令)第三章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三十条;《北华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北华校字〔2017〕140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五十七条和《北华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等规定,凡是在籍学生毕业时间超期2年,将作退学处理。
到今年7月1日,成人高等教育矫彤卉等193名学生已经超期毕业时间1年。到2024年7月1日,将超期毕业时间2年,学校届时将作退学处理。
请各函授站具体做好以下三件事情:
1.各函授站要将本通知中关于教育部和北华大学的有关管理规定告知到学生本人,并做好告知记录。
2.对于尚未完成教学计划全部课程学习的,要在2024年5月前完成学生的课程学习。
3.凡符合毕业资格(学历照片采集正常,学费结清、成绩单合格)的,可在2024年1月和7月办理毕业。否则,将在2024年9月份作退学处理,不再受理各教学点和学生的申请办理毕业事宜。
附:矫彤卉等193名学生名单
北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9月6日